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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报

人民法院报

部级期刊

主管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  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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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报简介

《人民法院报》创刊于1992年10月1日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央级政法类权威日报,国内统一刊号CN11-0194,邮发代号1-174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作为全国唯一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大型专业报纸,它是中国司法领域的核心舆论阵地与权威信息平台。

报纸2000年起改为日报,现为对开八版,常设要闻、审判动态、典型案例、法学理论、法治深度、执行攻坚、司法改革、国际司法等核心版面,拥有《理论周刊》《法治文化周刊》等特色专刊。内容权威发布最高法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、司法政策,深度解读法治建设热点,独家报道重大案件,系统传播司法理论与实践经验,兼具政策性、法律性、思想性与可读性。

读者群体覆盖全国各级法院干警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、律师、法学专家、高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法治爱好者,是司法工作者的业务指南、法律实务的权威参考、公民维权的普法读本。报社构建“报、刊、网、端、微、影”全媒体矩阵,旗下拥有中国法院网、《人民司法》杂志、天平阳光客户端等平台,形成全覆盖传播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。2017年入选全国百强报纸,2024年获评高学术影响力中国报纸(法律类第一)。

创刊三十余年来,《人民法院报》始终坚持“立足法院、面向社会、服务法治”宗旨,忠实记录中国司法改革与法治建设进程,传递司法声音、弘扬法治精神、维护司法公正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
人民法院报栏目设置

综合新闻、采风、现在开庭、新闻·评论、2026两会特刊、要闻、全国两会1特别报道、采风周刊、法周刊、记事、综合、民主·监督周刊、案件·聚焦、执行周刊等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必须坚持党报姓党,严格遵循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杜绝任何偏离或违背 “两个确立”“两个维护” 的表述,确保政治立场绝对正确。

2.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所有稿件须强化正面宣传为主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坚决抵制历史虚无主义、西方宪政民主、“普世价值” 等错误思潮与言论。

3.涉及党的领导、社会主义制度、国家治理体系等核心表述,必须精准规范,完整引用权威原文,不得简化、歪曲或口语化,严禁出现 “弱化党的领导” 等错误倾向。

4.重大政治提法如 “中国式现代化”“新发展理念”“高质量发展” 等,必须统一标准、规范表述,与中央权威发布完全一致,不得自创提法或随意解读。

5.审核领导同志活动报道,严格执行规格、字数、导语规范,突出政治站位与工作重点,不得喧宾夺主、细节冗余,严禁出现未经核实的评价性、猜测性语句。

6.涉及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内容,必须依据权威党史资料,准确把握历史定论,严禁歪曲历史、戏说历史或为历史反面人物翻案。

7.民族宗教报道必须严守团结稳定底线,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规范使用民族称谓、宗教术语,杜绝民族歧视、宗教极端化及伤害民族感情的表述。

8.涉港澳台报道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,正确使用 “中国台湾地区”“香港特别行政区” 等规范称谓,严禁出现 “台独”“港独” 倾向或模糊主权归属的表述。

9.外交报道必须与国家外交口径完全一致,准确引用外交部、驻外使领馆权威表态,不得擅自解读、猜测或发表与国家立场相悖的评论。

10.经济政策报道须准确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政府工作报告等权威部署,客观解读政策内涵,不得片面放大问题、唱衰经济或误导市场预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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